中房学〔2023〕52号
为维护历史保护建筑估价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科学合理确定历史保护建筑的经济价值,规范历史保护建筑估价行为,促进历史保护建筑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等标准规范,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我会组织编制了团体标准《历史保护建筑估价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如有意见,请采用修订模式直接在附件电子文稿上修改并注明修改理由,修订后的文稿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如无意见可不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梦美,010-88565690
电子邮箱:yjzx@cirea.org.cn
附件:《历史保护建筑估价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附件下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