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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2日

各相关企业、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我厅对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见附件)办理有关事项实施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料邮寄地址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资料请寄达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97号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研中心1-6号信箱,寄件需注明专业信箱号:一级注册建造师1号信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2号信箱、一级注册建筑师3号信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号信箱、注册监理工程师5号信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号信箱。

所有来回邮寄函件均需注明办理专业及提供回邮快递单回邮快递单推荐使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无EMS业务地区可使用顺丰快递

二、业务咨询电话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咨询电话调整为020-86681588和020-86672263。原咨询电话020-83133670和020-83133672停止使用。

三、业务咨询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业务咨询统一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http://gdzczx.gdcic.net/)办理。原业务咨询邮箱(zjt_xukechu@gd.gov.cn) 不再接受业务咨询。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事项

办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初始、延续、变更业务均需提供纸质一寸免冠照及回邮快递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共有6个专业15项行政许可、20项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的业务,具体是: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广东的注册行政许可15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下放广东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共6个专业12项。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6月试点下放广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补办3项工作。

二、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接收材料及相关注册业务20项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5项业务,包括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及信息修改;代接收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4项业务,包括代接收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更改及补办申请材料;代发放注册证书。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5项业务,包括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认证及信息修改;代接收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代发放注册证书。

(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项业务,包括代接收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代发放注册证书。

(五)一级注册建筑师2项业务,包括代接收初始注册、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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